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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商品應收而發出時,什麽?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1.按照發票的管理規定,只要確定了收入,就要開發票,不管壹般納稅人是否認可。如果在核定前就確定了收入,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的增值稅,並開具了發票(如果沒有發票,可以由稅務局代開)。核定後,按壹般納稅人確定。

1,發行時

借:發貨

貸款:庫存商品

2.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

借方:應收賬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3.同時結轉成本

借方:產品銷售成本

貸款:發出商品。

4.收到的錢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擴展數據:

發出商品的含義:

1,指企業通過收款、驗收、結算發出的產成品和庫存商品。賬戶代碼:1407。

2.指分期付款銷售方式下,企業發出但尚未實現收入的產品、商品和材料。在分期付款銷售方式下,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先發貨,以後分期收回貨款。

參考資料:

發出商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