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屬於會計科目,它常在財務管理中出現。這個科目壹般用於計算企業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這個科目執行時必須按無形資產項目進行核算。如果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日發生減值,待減金額應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該科目。這個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的是企業已計提但還沒有核銷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當資產負債表日有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時,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企業應當將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根據待減金額,企業借記,貸記“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例:2020年6月1日,某市場上的某項技術生產的某產品勢頭良好,對甲方產品的銷售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甲公司購買的類似專利技術的賬面價值為80萬元,剩余攤銷期為4年。經減值測試,該專利技術的可收回金額為75萬元。
說明:由於賬面價值為80萬元,可收回金額為75萬元,且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應按照80萬-75萬=5萬元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甲公司應做好以下會計分錄:借款:50000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資產減值損失。貸款:無形資產減值準備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