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聲明遺失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報紙。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
辦理流程:符合申請補發條件的持有人應在《天津日報》或《晚報》刊登掛失聲明。公布30日後,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彩色照片壹張,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補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