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賬就是核對賬目。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賬工作每年至少進行壹次。
就出納工作而言,對賬的主要內容是:
(1)賬證核對。核對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的時間、憑證字號、內容、金額是否壹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2)賬賬核對。核對不同會計賬簿記錄是否相符。包括: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總賬與明細賬核對;總賬與日記賬核對等;
(3)賬實核對。核對會計賬簿記錄與財產等實有數額是否相符。包括: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應收、應付款明細賬賬面余額與有關債務、債權單位或者個人核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