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1.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4。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這壹條,當妳的勞動收入在800元以下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2、
2015年8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優惠政策實施期限由今年年底延長至2017年底。
根據這壹條,每月勞務金額不足2萬元,不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