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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制度-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會計分錄

《小企業會計制度》——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會計分錄:

1,月或季應納所得稅: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季度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3.年應納所得稅額從預繳稅額中扣除,正數為補稅額: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4.支付年度最終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5.利潤再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年度匯算清繳時,如果年度應納所得稅額小於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多交的應收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利潤再分配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退還多繳稅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多交的應收所得稅)

9.多繳納的所得稅不辦理退稅,以抵扣下壹年度預繳的所得稅;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多交的應收所得稅)

10.免稅企業還應輸入:

借方:所得稅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資本公積

借方:本年利潤

貸項: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