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的增值稅發票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2.銷售商品時銷項稅額=付款總額/(1+17%或13%) * 17%或13%;
3.銷項稅-進項稅> 0,繳稅;銷項稅-進項稅小於等於0,不需要繳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核算:
1.取得的增值稅發票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銷售商品時的銷項稅額=付款總額/(1+3%)* 3%;
3.銷項稅是小規模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