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責任法的變更
當資產負債表由應付稅款法變更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時,將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額壹次性確認為遞延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下: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壹般會計政策的變更
壹般會計政策變更主要調整期初留存收益。當調整這些留存收益時,我們還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會計分錄如下: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稅務處理
當會計政策發生變化時,我們需要調整期初留存收益,這也涉及到遞延所得稅的確認。稅法在這方面壹直是穩定的,但會計政策的變更可能導致費用和收入的確認與稅法的差異,從而形成暫時性差異。對於所得稅費用計算方法的變更,需要根據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的差異壹次性確認遞延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