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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和會計是什麽關系?

《會計法》明確規定,企業必須管錢賬,出納不得管審計和會計檔案保管,也不得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不準管錢管事。\x0d\\x0d\ 1。概念解釋\x0d\出納和會計都屬於財務人員,工作不同,但也有很多必然的聯系。\x0d\就人事關系而言,出納和會計都屬於壹個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工作者,都處於關鍵崗位,地位是平等的。精明的企業領導在選擇出納時,不僅要看他是否忠誠可靠,還要看他是否具有現代管理意識和社會活動能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公關能力。\x0d\就業務關系而言,出納和會計屬於同壹單位的會計崗位,在工作中應互相協助,密切配合,* * *做好企業的日常會計業務。但兩者分工明確,工作各有側重,即“出納管錢,會計管賬。”\x0d\ 1。出納負責的工作\x0d\出納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以及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的相關登記。同時,出納還必須每日或定期與會計核對,核對雙方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賬戶是否壹致,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監督,避免多報、冒用等差錯。因此,出納不僅涉及現金收付和銀行存款,還涉及壹些會計業務,需要學習會計知識,以便在填制“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時,熟練掌握會計科目的對應關系。\x0d\ 2。會計負責的工作\x0d\會計負責除貨幣資金以外的總分類賬和其他明細分類賬。會計崗位細分很多,比如記賬會計、稅務會計、物料會計、成本會計等。會計人員要負責整個會計工作,從平行記錄的總賬和明細賬到會計報表的編制,以及完成納稅申報和成本核算。\x0d\ II。業務要領\x0d\出納和會計雖然地位平等,但在工作中相互聯系緊密,有分工合作,但仍有主次業務隸屬關系。出納人員應主動接受會計人員在以下兩個方面的監督。\x0d\ (1)積極為現金盤點提供條件,絕不認為監督盤點是對收銀員的不信任。\x0d\ (2)對賬時,主動向會計人員報告庫存現金金額,然後由會計人員核對賬實是否相符。會計不應在關賬後先報存款賬戶余額,再由出納註明賬實是否相符,這樣會造成會計監督本末倒置,其後果危害很大。\x0d\特別強調:出納工作只是整個會計工作的壹部分,只有出納或主管會計才能負責本部門的整體會計工作。作為壹名出納,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努力成為壹名合格的會計。對此,出納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下大力氣學習會計基礎理論和相關會計業務知識,多向會計人員請教,努力提高業務技能,為今後承擔更重要的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x0d\從負責會計核算的賬簿來看,會計崗位可分為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和出納。二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系,體現在分工與合作的關系上。\ x0d \ x0d \會計法明確規定,企業必須管錢管賬,不允許出納負責審計和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不準管錢管事。\x0d\ 1。它們相互依存,相互制約\x0d\由於出納、明細賬核算和總賬核算所使用的會計基礎是相同的,都是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所以它們之間有很強的依賴性。這些會計憑證作為記賬的依據,必須按照壹定的順序在出納、明細賬核算、總賬核算之間傳遞。它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會計數據完成會計任務,同時又相互牽制和控制,兩者缺壹不可。出納現金、存款日記賬和總賬會計中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賬及其明細賬、明細賬中的證券賬戶和出納賬戶中對應的證券賬戶金額相等。因此,出納、明細賬核算和總賬核算構成了相互牽制、相互控制的關系,必須相互核對才能保持賬實相符。\x0d\ 2。出納會計是壹種特殊的明細會計\x0d\出納與明細會計的區別是相對的,出納會計也是壹種特殊的明細會計。出納需要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設置日記賬,也要根據銀行存款的不同賬戶設置日記賬,逐壹進行明細核算。對於“現金簿”,應每天結算余額,並與庫存核對;對於“存款日記賬”,也要在壹個月內多次結清余額,並與開戶銀行核對。月底必須按規定結賬。本月將多次發布報表,以報告會計結果,並將其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總分類賬進行核對。\x0d\ 3。既管賬又管事實-出納\x0d\出納是壹個既管賬又管事實的工作,具體內容如下。\x0d\ (1)與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的收入和余額有關的會計;\x0d\ (2)保管現金和有價證券,管理銀行存款賬戶;\x0d\ (3)管理保險櫃,辦理收支結算手續;\x0d\ (4)會計處理;\x0d\從以下幾點可以看出,出納工作不同於其他財務工作。除了出納,其他會計管賬不管錢不管事。出納工作的這種分工並不違背財務上“錢賬分離”的原則,因為出納賬戶是壹個專門的總賬,總賬會計也要設置相應的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投資、短期投資等總賬,以控制出納保管和核算的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的總量。其中,證券除出納核算外,還應有其他形式的明細分類核算。\x0d\ 4。收銀員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過程\x0d\商品的購銷要經過商品交接和貨款結算兩個過程。其中,支付結算的收入和支付必須由出納完成;往來款項的收付、各種證券的操作以及其他金融業務的辦理,也都離不開出納人員的參與。這兩點也是出納工作的壹個顯著特點。其他財務工作壹般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過程,只是反映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