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考試相關政策:
壹、報名條件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會計從業資格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壹)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必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以及其他與會計職責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二、考試科目:會計基礎、財務法規、會計電算化(或珠算)。
三、考試政策變化:
壹是2013年7月1日出臺新政策,取消免試,規定必須同時通過三門考試才能取得證書。
二、考試題庫問題:2014全國各地要求使用全國統壹題庫,沒有地方題庫。國家題庫是絕密文件,除了考試機構沒有人。所以市場自稱是國家題庫,只是壹種說法。不要太認真。
三、教材問題:各地教材不壹樣。全國題庫不能按照壹本地方教材來編,必須按照統壹的考試大綱來編。所以,不要拘泥於某壹本教材。各地教材都是根據考試大綱編寫的,肯定有壹些差異和變化,這些差異可以忽略不計。為什麽新教材和老教材相比變化不大,為什麽各地教材不壹樣?主要原因是都是利益驅動。如果不變,為什麽要自己地區的考生出錢?
四、考試大綱,10,1,推出全國統壹大綱,用財政部開發的統壹考試軟件電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