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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關鍵人才認定標準2022

廈門高層次人才分為A+(傑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四類。申請認定我市高層次人才,應同時符合基本條件和相關標準。

壹.基本資格

1.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申請時距法定退休年齡已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含廈門省直屬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在職人才;符合A類及以上條件的,廈門市“百人計劃”A類領軍創業人才或成熟人才,或按原政策已獲得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補貼的,可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的限制。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科研作風;個人(含創辦企業者)信用記錄良好,不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無黑惡行為。

4.原則上企事業單位人才年薪必須達到上年度我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以上,事業單位人才年薪必須達到2.5倍以上。

二、相關標準

(壹)A+類(傑出人才)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中國最高國家科學技術獎;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策獎、邵逸夫獎等國際知名獎項的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名譽學部委員。

5.美國、日本等科技發達國家的科學院、工程院院士。

6.國家“萬人計劃”選拔的優秀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引進計劃拔尖人才和創新團隊項目獲得者。

7.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年版)特殊人才入選。

8.經市人才辦按程序確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二)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選擇了以下人才:

(1)國家重大人才引進計劃、長期創新人才工程、創業人才工程、高層次外國專家工程。

(2)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由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完成。

(3)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版)A類人才入選。

2.以下獎項的獲獎者:

(1)中國青年科技獎、青年科學家獎、中國青年女科學家獎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為國家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估組成員;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

(2)全國教學名師;國家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壹等獎;中共宣傳部文化大師和“四有”人才;國醫大師、黃綺學者;國家級名中醫;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全國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梁思成獎獲得者。

(3)國家自然科學獎壹等獎、國家技術發明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前五名完成人);國家科技進步壹等獎獲得者(第壹完成人);國家教學成果獎獲得者(前3名完成人);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獲得者(單項獎);中國專利金獎top 2;福建省科技重大貢獻獎。

3.近5年內擔任以下職務的人員:

(1)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R&D(實驗)中心主任。

(2)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國家R&D重點項目負責人;國家“973計劃”項目原首席科學家;“863計劃”領域專題專家組原組長、副組長、召集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3)中華醫學會、中華中醫藥學會、中華中西醫結合學會、中華護理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醫師協會等專業委員會(壹、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4)在廈門重大項目、重點行業相關領域,世界500強企業總部技術研發負責人或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三名);中國500強企業主要管理人才(需職業經理人證書)。

4.獨角獸企業創始人(每個企業限2人);通過“壹事壹議”(團隊限2人)給予大力支持的廈門頂尖人才和團隊負責人。

5.市委人才辦已按程序確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三)B類(省級領軍人才)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選擇了以下人才:

(1)創新人才短期項目、國家重大人才引進計劃青年計劃獲得者;國家“萬人計劃”拔尖青年人才;國家傑出青年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項目已通過最終驗收);財政部國家高端會計人才(國家級領軍會計人才)和國際高端會計人才;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長江學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福建省特殊支持計劃、“百人計劃”(特殊人才除外);“閩江學者”特聘教授。

(2)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版)B類人才入選;連續兩次入選廈門市頂尖人才;廈門“百花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和領軍創業A(成熟)人才;城市青年“百花計劃”傑出青年人才。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福建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和文化大師“四個群體”。

2.以下獎項的獲獎者:

(1)全國名校長、模範教師、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福建省優秀人民教師榮譽稱號獲得者;國家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國家教學成果獎壹等獎、二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省級名中醫。

(2)國家級技術專家、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福建省技能大師;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國家科技進步壹等獎獲得者(第二、第三完成人)。

(4)省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壹等獎、省科技進步獎前三名的第壹完成人;國家知識產權領軍人才(企業);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福建省專利獎特等獎、壹等獎(top 2);福建省青年科技獎;廈門市重大科技貢獻獎。

(5)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壹工程”獎獲得者(見附件1);1,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單項獎壹等獎、二等獎;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長江韜奮獎;中國新聞獎壹等獎作品在主創人員中排名第壹。

(6)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獎(見附件2);中國文聯獲得12獎項(見附件3)。

3.在過去五年中,擔任以下職務的人:

(1)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能源R&D(實驗)中心副主任Top 2;省(重點)實驗室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省工程實驗室主任、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2)原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助理、課題組第壹負責人,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原國家“863計劃”主題項目或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專項組組長、副組長,且該專項通過了最終驗收;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課題組負責人,且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優秀成果項目負責人。

(3)省級醫學會、中醫藥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護理學會、預防醫學會、醫師協會等專業委員會(壹、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4)廈門市重大項目、重點行業相關領域,世界500強企業地區總部技術研發負責人或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3名),中國500強民營企業技術研發負責人及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前3名)。

(5)在廈門市重點行業重大項目及相關企業中擔任高級管理職務(見附件4)及以上,且近三年(自然年)年薪達到相應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倍以上的人才。

(6)擔任過世界三大知名大學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的學院院長(見附錄5),或擔任教授65,438+0年以上,或副教授3年以上。

4.近五年來廈門創業,是清科中國創投機構年度排名前20名機構和中國最佳創投機構的核心投資決策團隊主要負責人。

5.曾進駐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院,並在出口醫院聘任主任醫師並擔任臨床科室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職務3年,在廈門工作3年以上。

6.市委人才辦已按程序確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四)C類(市級領軍人才)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2020年版)C類人才入選;廈門市“雙百花計劃”B類(成長期)、C類(初創期)領軍創業人才,“海納百川”人才計劃獲得者(陸金蔡穎卡持卡人)、市青年創新創業人才、市拔尖人才。

2 .省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二等獎、省科技進步獎壹等獎獲得者(前3名完成人);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壹等獎獲得者(前3名完成人);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科技進步獎壹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國家標準的第壹起草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壹等獎(前兩位完成人)和二等獎(第65438位+第0位完成人)。

3.國家教育科研優秀成果獎三等獎獲得者;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省級校長、省級教學名師、省級學科帶頭人;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醫學會、中醫藥學會、中西醫結合學會、護理學會、預防醫學會、醫師協會等專業委員會(壹、二級專科)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國家傑出中醫藥人才和青年黃綺學者。

4.中國新聞獎壹等獎作品的主要作者(排名第二、三)。

5.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從事我市重點行業(以市發改委發布的重點行業目錄為準)及教育、衛生等重點社會事業,畢業於以下學校(專業):①國際知名的世界三大大學排名的最新前200名學校(見附件5);(2)教育部對A+學科的最新國家級學科評估;③地方“雙壹流”高校。

6.福建省委組織部選拔引進並經市委人才辦確認的優秀博士候選人。

7.在廈門市重點行業重大項目及相關企業任職,擔任高級管理人員以上職務(見附件4)或中級技術職務以上,近三年(自然年度)年薪達到相應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倍以上的人員;廈門國家級“小巨人”企業實際控制人、核心技術高管。

8.經市人才辦按程序確認,相當於上述人才。

法律依據:

廈門市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準(2022年版)

廈門高層次人才分為A+(傑出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四類。申請認定我市高層次人才,應同時符合基本條件和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