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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會計初級職稱的補貼?

自2017年1月1日起獲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上限為1000元的補貼資金。

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補貼。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初會補貼申領的大致條件如下(具體按各地區政策為準):

1.在職,繳失業保險滿壹年。申領時必須是企業在職職工(繳納五險),同時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壹年以上。

2.139項資格:“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包括的139項資格可以申領,其中,58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3.以證書上的“發證日期”為準。例如各地區2019年的公告中可能會寫。2018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58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離申領日期12個月以內取得的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書,可以申領。

具體的政策信息及補貼情況以各個地區的公告為準。

申領該補貼的程序:

1.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2.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與失業保險參保信息比對等方式進行審核。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審核通過後,應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