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專門規定了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敬業愛崗。即會計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律法規。即會計人員要熟悉財經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並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3.依法辦事。即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開展會計工作,保證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4.客觀公正。也就是說,會計人員在處理會計事務時應該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5.做好服務。也就是說,會計人員要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運用所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核算方法,提高本單位的內部管理和經濟效益。
6.保守秘密。也就是說,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並經單位領導同意外,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披露本單位的會計信息。
同時,規範要求,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和單位應當定期檢查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並將其作為會計人員晉職、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和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會計人員違反職業道德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會計證頒發機關吊銷會計證。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會計基礎工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