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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收資本的會計分錄

實收資本會計分錄主要涉及三種情況:接受現金投資、接受非現金資產投資、增加或減少實收資本(或股本),具體如下:

接受現金投資分錄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業接受現金投資。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實收資本(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份額)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實際收到的金額與企業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差額)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現金資產投資。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股本(每股面值與已發行股票總數的乘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實際收到的金額與企業投資者在企業股本中所占份額的差額)

資本(股權)溢價壹般是新投資者加入時,為彌補資本增值或基金質量差異而額外支付的錢。

3.發行費用的處理

發行溢價的,發行費用從溢價收入中扣除,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溢價金額不足沖減的,或者無溢價按面值發行的,依次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即按照分錄中的順序沖減。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①

盈余公積②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③

貸款:銀行存款

接受非現金資產投資分錄

企業接受非現金投資者以固定價格投入的非現金資產時,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值(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及其在註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資產價值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應當計入資本公積。

1.接受固定資產(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時,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公允價值除外)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接受房地產時: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應交稅費-應扣除的進項稅

貸款: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2.接受存貨投資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等。(合同中約定的價值,不公平的除外)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實收資本(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實收資本(或股本)增減分錄

1.提高

(1)接受投資者追加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

(2)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借:資本公積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

(3)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

減少

(1)回購庫存股

借:庫藏股(每股回購價格×回購股數)

貸款:銀行存款

(2)取消

①回購價格大於回購股份對應的股本。

借: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功能過剩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庫存股票

如果股本和股本溢價核銷後仍有差額,應先核銷盈余公積,再核銷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②回購價格小於回購股份對應的股本。

借:股本

貸款:庫存股票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