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政策變更,是指企業對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項由原來采用的會計政策改用另壹會計政策的行為。
(二)會計政策變更的條件:
1.會計政策變更的條件:
企業選用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但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時,企業可以變更會計政策:
(1)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要求變更
這種情況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求企業采用新的會計政策。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按規定改變原會計政策,采用新的會計政策。
(2)會計政策的變更能夠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這壹情況是指,由於經濟環境、客觀情況的改變,使企業原來采用的會計政策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已不能恰當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應改變原有會計政策,按新的會計政策進行核算,以對外提供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這種情況,必須有充分、合理的證據表明其變更的合理性。
如無充分、合理的證據表明其變更的合理性,或未經股東大會批準擅自變更,或連續反復的自行變更,則視為濫用會計政策,按照前期差錯更正的方法進行處理。
(三)不屬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情形:
(1)本期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與以前相比具有本質差別而采用新的會計政策。
(2)對初次發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項采用新的會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