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文字表示的中文金額中,如果數字以元結尾,則“整”(或“正”)字應寫在元之後;在“角”之後,可以不寫“全”(或“正”)字;字數中的量有“分”,在“分”之後不寫“全”(或“正”)字。
擴展數據
1、中國人民銀行銀發[1997]393號《支付結算辦法》正確填制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銀行、單位和個人填制的各類票據和結算憑證是辦理支付結算的重要依據,直接關系到支付結算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安全性。
票據和結算憑證是銀行、單位和個人據以記賬的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憑證。因此,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必須規範、標準,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漏填良好、無亂塗亂畫,防止塗改。
2.比如1000元,為什麽不能寫成1000元?賬單和結算憑證中,文字數字的中文金額應用正楷或行楷填寫,如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壹萬、壹億、元、角、分、零、偶(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