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
必須註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所以不存在進項稅預計抵扣的問題,上述分錄中的預計金額應該是按照不含稅價格進行預計的。
因此,首先應按照上述規定進行估計和記錄,然後與其他正常入庫的庫存商品壹樣,壹並計算發出庫存商品的成本(包括出庫銷售)。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在下壹個月的月初,估計倉儲成本將被沖銷,以下分錄將顯示為紅色:
借:庫存商品等。
貸:應付賬款-暫估
取得發票後,準備正式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應付賬款-* *公司等。
從理論上講,應該調整上個月已經入庫的商品的銷售成本。但由於企業購銷活動的規律性和群眾性,從會計重要性原則出發,考慮到會計核算的簡化,暫不單獨調整預計成本的發出成本,而是由以後存貨的收發業務消化。這也是企業會計制度中要合理估計預計入庫成本的原因之壹。因此,在計算當月發出的存貨成本時,仍應按照規定的方法正常計算確定發出成本。由於月初紅字沖回倉庫,發票正式入賬,兩者相抵,余額為預計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所以差額實際上應該由本月發出的庫存商品和月末余額承擔。
但是,如果本月初沒有類似商品的余額,沒有發生購銷業務,或者企業采用個別計價方法計算存貨的發出成本,或者預計成本與實際成本差異巨大,那麽就要將預計成本與實際成本(包括共同受其影響的其他存貨成本)的差異進行調整,轉入銷售成本。編譯條目是: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款:庫存商品等。
如果預計成本大於實際成本,則應以紅色填寫上述分錄。
預計應付賬款是否含稅?
(1)以不含稅價格入賬。
借:原材料等
貸:應付賬款
采用這種方法的好處是:在材料成本可以確認的情況下,不需要調整材料的出入庫成本、生產成本、銷售成本等。,缺點是不能準確反映應付賬款。
⑵按含稅價格核算。
借:原材料等
借方: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或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能準確反映應付賬款;缺點是:如果在“進項稅額”中記錄稅款,賬戶中“進項稅額”的數據會與增值稅申報表中的數據不壹致;如果將稅款記入“待抵扣進項稅額”,會計系統沒有相關的會計依據,不容易被稅務局人員識別。
通過以上內容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明白了“應付賬款的預估能否計入成本?”這個問題理解。壹般不計入成本,但計入預估原材料。企業在日常業務處理中註重差異。會計人員應主要關註預計應付賬款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同時做好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