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離職證明上蓋的是勞動合同專用章,但是新單位要求蓋公章或者人力資源部的章,也是慎重的。因為合同專用章是單位在簽訂合同時使用的,在簽訂範圍內可以代表單位,單位要承擔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公章是所有印章中效力最高的,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當前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它是判斷壹項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有效的重要標準。寫支票等。從法律上講,蓋章是法人的行為,不是自然人的行為;代表以個人名義簽署的文件,加蓋法人印章,可以認定簽署行為屬於公務行為,而不是簽署人的個人行為。印章所有人基於自己的意思將印章交給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權的法律效力的,印章所有人必須承擔意思表示責任。這個辭退證明蓋不了公章。在網上備案是違反公司制度的。公司會辭退,有公章的辭退證明會給妳失業金。如果這個站點沒有監控,以後老板也不會知道,但是私刻公章是違法的。最好不要這樣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三)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四)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變造船舶發動機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八十條之壹在按照國家規定應當證明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代替他人取得高等學校招生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和就業安置資格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或者教唆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