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百度百科可知,2023年1月11日,財政部辦公廳發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稿)》,其中第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會計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所以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以土地等集體所有財產為紐帶,承擔土地承包、資源開發、資本積累、資產增值等集體資產經營管理服務的基層經濟組織,依法代表集體成員行使集體資產所有權、享有獨立經濟活動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