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商業發票的縮寫,由受益人用英文開具。它是出口單據的核心,是出口貨物的總說明,是編制其他單據的依據,也是原始的核算憑證。壹般原件和復印件沒有區別,合同履行的幾乎所有環節都需要發票。
自2006年4月11日起,商務部發布的《低開出口發票處罰暫行辦法》將開始實施。為防止企業低開出口發票擾亂正常市場秩序,該辦法將出口發票分為監制出口發票(由地方稅務機關統壹印制監制)和自制出口發票(由對外貿易經營者自行印制)。在實際業務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海關發票、領事發票、制造商發票、樣品發票和形式發票等特殊發票。不同的發票內容相似,功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