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基本的會計等式。
公司開展經營活動,資金來源於兩個方面:壹是投資人的投資,二是借款。這些資產構成企業的資產,其中來自債權人的資金構成企業的負債;投資者的資本形成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這種關系由以下公式表示:
公司資產=債權人的借款+投資者的投資。
↓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
資金占用=資金來源
上述公式反映了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之間的平衡關系,是資產負債表結構的精髓。因此,產生了基本的會計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第二,會計等式
企業的目標是賺錢。只有當所獲得的收入抵消了為這壹收入所支出的費用並有盈余時,企業才能被認為是盈利的。這就是為什麽我們有另壹個重要的等式:
收入-費用=利潤(或虧損)
那就是:妳得到的,妳付出的=妳賺到的(或失去的)
第三,綜合方程。
企業持續經營,或盈利,或虧損,表現為企業貨幣量的增加或減少。到了某個時候,“收入-支出=利潤”。利潤恐懼表明現金流入大於現金流出,即企業資產的增加。另壹方面,此時此刻,負債不變,收益是股東的,虧損也是股東的。
新所有者權益=舊所有者權益+利潤=舊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
而且,
新資產=負債+新業主權益=負債+舊業主權益+收入-費用
由此推導出會計等式的綜合公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
據此不難看出,第壹個會計等式反映的是企業資金運動的靜態,即企業經營中的某壹天,通常是起始日或結算日。第二個會計等式反映了企業資本運動的動態。所有的資產都是為了賺錢,而壹旦使用了資產,獲得了收入,資產就轉化為費用,收入減去費用就是利潤,也叫凈收入。凈收入將在下壹輪操作中作為壹項資產,因此生成了壹個綜合方程。綜合方程式並沒有破壞基本的會計方程式。利潤分配時,壹部分繳納所得稅,另壹部分留存收益成為所有者權益,綜合方程消失,恢復到基本會計方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