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登記
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需要在90天內填寫登記表,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在單位或其下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進行登記。
離職備案
離開會計崗位6個月以上的,需填寫登記表,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原註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轉移登記
調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從事會計工作時,需要按規定辦理調動登記。
登記變更
如果您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發生變化,需要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進行從業檔案信息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