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山市高明區政府雇員實施細則》(明府字〔2005〕59號)的有關規定,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招聘兩名政府輔助服務機構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崗位及工資福利待遇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兩名輔助服務人員享受《關於批轉區人事局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和後勤服務人員工資標準及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的通知》(明府辦〔2008〕183號)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除符合佛山市高明區政府招聘輔助服務人員的基本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2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後出生);
2.學歷及專業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佛山市高明區戶籍;
4.身體健康。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是公開的,通過筆試、電腦錄入、面試、考核、體檢後,擇優錄用。
(1)註冊
1.報名地點:佛山市高明區編輯部壹樓服務大廳;地址:蓮花鎮街道蓮花路25號。
聯系電話:88266716、88266622(區人民法院);88881942(區編委辦公室)。
2.報名時間:8月9日-10(正常工作時間)。
3.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以上資料需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報名費50元。同時可以提交本人簡歷、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
(2)考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科目為法律和公共事務基礎知識。筆試時間暫定為8月中旬(具體以準考證確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操作能力測試:計算機中文輸入(以聽力70字/分鐘,觀看80字/分鐘為參考評分標準,各15分鐘),時間初步定在8月中旬;
3.面試:按照筆試和計算機中文輸入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1: 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占30%、計算機輸入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體檢和評估
按照總成績與招聘崗位數相等的順序確定考試合格的考生。體檢和考核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試。招聘單位負責考核。主要針對體檢合格的,比如德、能、勤、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可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人員名單在原高明人事網公布。
(4)就業
體檢合格後,根據筆試、計算機中文錄入、面試等綜合成績,擇優錄用。
(5)招聘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本次招聘的資格審查和筆試由區人民法院會同區編辦組織實施。由於招聘崗位專業性強,需要用特殊的方法來測試應聘者的水平和能力,本次招聘增加了操作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計算機中文輸入速度。操作能力測試和面試工作由區人民法院組織,區編辦監督。體檢和考核由區人民法院負責。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輔助服務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區編辦監制。聯系電話:88266716、88266622高明法院政工科;88881942區編委辦公室。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