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給我們開紅字發票怎麽辦?
由於供應
商業屬於
賣方將商品賣給買方,因此買方的賬戶
事務
處理方法如下:
1.因為紅字發票對應的是上月開具的藍字發票,上月已認證抵扣的進項稅要在收到紅字發票時轉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紅色)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移(紅色)
貸:應付賬款(紅字)
2、並收到正確的藍色發票購買正確的發票,然後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正確的進項稅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開具紅字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
局公告2016第47號)規定:“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如果發生銷售退回、開票錯誤、暫停應稅服務等情況,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部分銷售退貨、銷售折扣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如果買方取得的專用發票已經用於申報抵扣,買方可以在新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寫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寫信息表時不填寫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應該暫時依靠“信息表”
所列增值稅金額由當期進項稅額轉出,在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將與信息表壹起作為記賬憑證。
買方取得的專用發票不用於申報抵扣,而是發票掛靠或抵扣。
聯能
如果退回,買方在填寫信息表時,要用藍色填寫相應的專用發票信息。
如果賣方開具的專用發票尚未交付給買方,且買方未使用該發票申報抵扣並退回發票和抵扣,賣方可在新系統中填寫並上傳信息表。填寫信息表時,賣方應填寫相應的藍色專用發票信息。
(2)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核對後,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並將信息同步到納稅人端系統。
(3)賣方應根據稅務機關確認的信息表開具專用紅字發票,在新系統中以負數輸出開具。專用紅字發票應與信息表壹壹對應。"
以上信息是關於“對方給我們開紅字發票怎麽辦?”這份紅字發票是由出售貨物的壹方開具的。如果購買商品的壹方拿到了紅字發票,我們可以按照上面的處理賬目,大家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