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問題錯了。在借貸記賬法下,由於既定的原因,人們將賬戶的左邊定義為“借方”,右邊定義為“貸方”。每個賬戶左邊有借項,右邊有貸項,分別用來登記增加和減少。具體來說,對於每壹個賬戶,無論是借方記錄增加或減少,還是貸方記錄增加或減少。這取決於賬戶的性質和經濟業務的內容。如妳所說,借不等於債,貸等於債。借貸本身沒有意義,具體意義要根據具體賬戶性質來定!
壹般來說,費用歸入資產類,就是增加貸款,減少貸款。
負債,累計收益,所有者權益,減少,信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