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已經用生源地貸款交了怎麽辦?
別急,有兩個辦法。
第壹是妳要盡快向學校財務部門說明情況。妳的助學貸款收據是學校財務部門蓋章的。他們應該能查到妳已經還完了助學貸款,應該盡快把扣的貸款錢還給妳。
第二種方式是妳也向學校財政所說明妳的情況。即使他們因為手續問題不能馬上給妳退錢,也要馬上把生源地貸款的錢轉到妳的學校財政賬戶,並開具銀行卡。
以上兩種方法,第壹種最好,但第二種可以接受。學校可能更喜歡第二種,因為可以支付更多的利息,這個要看妳學校的質量。但無論如何,妳壹定要和財務部溝通壹次,讓他們了解妳的情況。雖然按理說應該在沒有和財務溝通的情況下發現自己重復扣錢,但不能保證有疏漏。
以後遇到類似情況,不要把生活費打到學校繳費銀行卡裏。那張卡要專用,平時不要存大筆錢,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學生已經交了學費。助學貸款資金發放後,財務部門工作人員可憑繳費發票全額退還已繳納的學費。因為有些學校會要求用戶先交學費,只要學生貸款資金放出來,學校就會退還學費,學校不可能壹學年收兩次學費。
提前交學費只是有點麻煩,但不會影響助學貸款的申請結果和放款,學生可以放心。
法律依據:
《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借款人可以直接向貸款人申請生源地商業性助學貸款,即申請助學貸款,也可以在學校所在地申請商業性助學貸款,即申請助學貸款;但貸款人不得接受借款人在原籍和就讀地重復申請貸款。
第十七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商業性助學貸款申請時,應要求對方提交書面貸款申請,填寫相關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文件、證件和資料:
(1)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件的原件),並提供上述證件的復印件;
(2)貸款人要求的借款人與其法定代表人關系的證明;
(三)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經濟收入證明;
(四)借款人為新生提供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錄取通知書,借款人已在校的提供學生證或其他學籍證明;
(5)借款人在校學習期間所需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總額的相關材料;
(六)以房產作抵押的,應提供抵押物的證明及所有權人(包括房產所有權人)簽署的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書,抵押物應提交貸款人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抵押物應提供權利證書。抵押物有第三方擔保的,應出具書面文件及相關信用證明材料。
(七)借款人和擔保人應親自出具並簽署書面授權,同意銀行查詢其個人信用信息;
(8)貸款人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