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可辨認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資產。主要可分為社會無形資產和自然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如下:
1.社會無形資產包括專利、非專利技術、版權、商標、特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等。
2.天然無形資產包括沒有實物形態的天然氣等自然資源。
無形資產攤銷的主要特點:
1.無形資產的攤銷方法是直線法;
2.無形資產攤銷時,殘值假設為零;
3.無形資產攤銷月份為當月;
4.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為預計使用壽命。
綜上所述,在資產使用過程中,無形資產可能發生價值變動和減值。如果價值發生重大損失,企業可能需要進行攤銷調整,以減少或停止資產的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服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無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