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考的8個證書為: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高級會計職稱、註冊會計師(CPA)、稅務師、中級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
初級會計職稱
初級會計職稱即助理會計師。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助理會計師考試,對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中級會計職稱
中級會計職稱是會計職稱的壹種,根據現行會計職稱管理規定,通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後可以評定會計師職稱。
高級會計職稱
高級會計職稱是我國會計專業技術職稱中的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會計師須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對業務能力上應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國內外現代的經濟管理科學方法並了解發展趨勢。
註冊會計師(CPA)
註冊會計師,是指通過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簡稱為CPA,註冊會計師專業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綜合階段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
稅務師
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壹考試合格,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從事涉稅鑒證和涉稅服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2014年7月,國務院取消了註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所以註冊稅務師更名為稅務師。
中級審計師
按規定通過全國統壹考試獲得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審計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聘任。
經濟師
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壹。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由人事部統壹發放合格證書。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由全國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
統計師
統計師,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考試堅持客觀、公正、規範的原則,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考試用書、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