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19、20、21條有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會計從業資格實行信息化管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持證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及時記載、更新持證人員下列信息: (壹)持證人員的相關基礎信息; (二)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三)持證人員的變更、調轉登記情況; (四)持證人員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情況; (五)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六)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 (七)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