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計報告類型
目前,審計報告的類型如下:
(1.無保留審計報告。這種審計報告是指註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的反映合法、公允、壹致,能夠滿足非特定多數利益相關者的需要。
(2)合格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是指註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審計意見。註冊會計師經過審計,認為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反映整體恰當,但個別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不符合壹致性原則。
(3)否定意見審計報告。負面審計報告是無保留審計報告的對立面。也就是說,會計報表不能合法、公允、壹致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不能(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指註冊會計師聲明不能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壹致性發表意見的壹類審計報告。
2.審計報告的內容
壹般來說,審計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標題。審計報告的標題統壹規範為“審計報告”。
(2)收件人。通常是審計客戶。審計報告應註明收件人的全稱。
(3)範圍段。範圍部分應說明的內容包括: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名稱、反映的日期或期間;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審計依據;實施審計程序。
(4)意見段。本段應說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編制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會計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以及審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是否符合壹致性原則。
(5)會計師事務所簽名及地址。
(六)審計報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