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機構負責人( 會計主管人員 )是指在壹個單位內具體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 在 公司制企業 中,他通常是由 單位負責人 提名並報 董事會 或其他權力機構批準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 會計監督 的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規定,設置會計機構,應當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不單獨設置會計機構,而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應當在專職會計人員中指定會計主管人員。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的職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任免。會計機構主管人員不同於通常所說的“會計主管”、“主管會計”和“主辦會計”等,它是指壹個單位內負責組織管理會計事務、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職權的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