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資格審查的相關要求
1.現場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到場,不得委托他人。
2.現場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不全的,應在現場資格審查結束次日17:00前提交。單位同意報考的確認函(應按總說明附件4提供)或解除合同證明(協議)。因故不能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的,可在面試成績公布後的第五個工作日17:00前提供。報名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和證明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結果與網上初審結果不壹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二、考試時的註意事項
1.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加蓋公章)進入考點,進入考點後必須服從考點工作人員的安排。
2.招聘考試期間實行全封閉管理。報考人員應始終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考試期間禁止與外人接觸。嚴禁考生家屬等非考生進入考場。
3.整個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攜帶或使用任何電子設備或通訊工具,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4.考生在本考場內與擔任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本單位應當存在回避關系的人員相遇,應當主動向本考場主管人員或者組織管理人員提出回避請求,違者成績按零分處理。
以上是2023年山東省萊陽市事業單位資格考試要求的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