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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計師職責是什麽?與總經濟師的職責區分是什麽?

總會計師的職責如下,與經濟師的區別是權責不同。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預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5、總會計師負責對本單位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6、總會計師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

7、總會計師參與新產品、技術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等方案的制定;參與重大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