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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法院判決書中錄入賠償金?

如何在法院判決書中錄入賠償金?

付款時:

借方:營業外支出,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在前壹時期已經估計了損失,

借方:營業外支出,

貸款:預計負債,

付款時:

借方:預計負債,

營業外支出(可貸),

貸款:銀行存款,

訴訟費用列入“管理費用”核算。

獲得補償,

借方: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可貸)。

或者貸款:營業外收入。

如果是補償收入,財務應作為“營業外收入”,如果是補償支出,應作為“營業外支出”。

在進行會計分錄時,可以遵循以下步驟:

第壹:涉及的賬戶,分析涉及經濟業務的賬戶有哪些發生了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所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屬於什麽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側還是右側;

第三:增加或減少,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有無增加或減少,增加或減少的金額;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變化,分別確定要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法院判決可以錄音嗎?

如果只有單獨的法院判決書,就不能記為付款憑證。

法院的判決只是通過判決規定了訴訟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支付責任),並不能證明判決已經履行(即判決所決定的相應款項已經支付)。

因此,應將判決書及相應的付款依據(或對方當事人或法院出具的收款憑證)作為憑證入賬,而不是僅將判決書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