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建議直接去國稅網站),點擊右上角的“註冊”按鈕註冊用戶。根據提示填寫信息,提交保存,提示“註冊成功”。2.註冊成功後,返回首頁,點擊“登錄”,填寫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登錄電子稅務局。
第二,實名認證
1.登錄後會彈出如下窗口,提示“尚未實名,請先辦理實名登記制”,點擊“辦理實名登記制”進入。2.點擊“確定”進入實名登記系統操作,填寫信息並上傳“手持證件照”和“證件照正面”(有身份信息的壹面),點擊“提交審核”,提示“實名認證成功”,完成實名認證。3.拍張新照片上傳。多次上傳失敗,請到前臺進行實名認證。
第三,企業綁定
1.登錄電子稅務局網站後,點擊右側的“賬戶設置”。進入後,點擊左側“納稅人授權申請”進入授權界面,點擊“申請授權”。2.輸入納稅人識別號,系統自動帶出納稅人名稱。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用戶身份”,勾選稅務機關範圍,點擊“提交”,提交後狀態為“申請通過”,即企業綁定完成。3.法人、財務負責人、收稅人的身份信息必須與第三國稅系統中的數據壹致,狀態為“申請通過”,否則狀態為“申請提交”,法人或財務負責人授權後才能授予稅務權限。
四、部分財務總監的實名認證操作
壹些會計人員的信息前期已經導入電子稅務局。如果註冊後“二、實名認證”操作無法成功,可以參考以下操作,直接進入左側“賬戶信息”,點擊“實名註冊系統綁定”,輸入信息完成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