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清算會計期間,即清算開始日至清算結束日所跨時期,它與正常會計期間的重大區別是企業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其分界日或分界線壹般即為清算開始日。壹般來說,這壹時日是企業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公告停止營業、進行清算的起始日(不含法院判決企業破產的情況)。
2、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首先要反映的是截止此日擬清算企業的資產、負債、凈資產等財務狀況,在企業帳表,反映為原企業會計經營帳截止清算開始日的期末余額。因此,該會計報表審計,原則上首先可借鑒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程序。但由於此項會計報表,其重要目的是摸清截止經營活動結束日“家底”,為正式展開清算作準備,審計中要註意:
(1)由於清算開始日具體日期的不確定性,此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所涉會計期間,有的可達整個公歷年度,有的可能只有幾個月或更短;而對上年度未經審計或從未經審計的企業來說,可能長達數年。(而據有關規定,經法院裁定破產的企業應對破產日前六個月之內仍在持續經營階段的會計信息進行再審核確認,對破產裁定日企業會計報表的真實性進行審計核實。)
(2)既然重要目的是“摸清家底”審計重點宜放在:
A 核實企業資產狀況
(a)銀行存款的核實:發出詢證函,確認銀行存款余額的正確性,對未達賬清理取證入賬。
(b)應收款的清理核實:對“貸方”余額及應付款的“借方”余額進行重新分類調整,劃分賬齡,做好賬齡分析。
(c)存貨的盤存核實:對存貨要求盤點核實,對賬外物資、貨到單未到及盈虧情況要進行賬務調整,原因壹時難以查清的潛虧要通過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列賬,留待下階段報批核銷。
(d)固定資產的賬實相符情況核實:對固定資產的賬實情況進行盤存核實,對盤虧資產不能取證進行賬務處理的,要通過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科目列賬,留待下階段報批核銷。對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進行審計核實,對賬外資產及盤盈資產要進行查詢說明其原因,有待下階段核實調整。
(e)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在建工程等科目進行列賬依據的查實,對會計賬務處理的合法性進行審計核實。
B. 審定企業負債狀況
(a)審核應付款的發生事實及有關證據、數額,財產擔保情況,有擔保的應提供證據。
(b)重大債權的核實。如銀行貸款的本金、貸款期限、利率,截止審計日的欠貸本息合計,財產擔保及依據。
(c)審核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有關證據。
C. 審定企業所有者權益
查實其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的真實性。由於此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不必出具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其所涉會計期間的經營損益,可在“未分配利潤-本年利潤”科目歸集反映。
(3)審計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無須單獨出具審計報告,其數據只是作為清算審計報告期初數的基礎。
3、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表述的又是“清算開始”,即清算工作的第壹步。企業壹般要建立清算期新賬,將上項資產、負債、凈資產余額結轉為清算帳的期初余額(有的企業可能不設新帳和轉帳,但清算時處理應相同)。由於持續經營假設不再適用,正常經營會計中的權責發生制、歷史成本等原則相應地被清算會計的收付實現制和重置成本等原則所替代,原來的企業正常核算的會計政策被企業清算會計政策替代,轉帳時不能直接按照原企業有關科目的余額轉入,而應當按照資產的可變現價值進行記賬。
註意此處按照可變現價值確認記錄財產價值,問題是如何確定財產的可變現價值。可變現價值壹般可以有兩種途徑獲得:壹是利用資產評估價值確定可變現價值;二是按《企業會計制度》,通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對於歷史成本原......>>
問題二:破產清算會計的破產清算會計的基本假設[2] 破產清算會計的基本假設與傳統會計不同,體現在:1.會計主體假設壹旦企業被宣告破產,其對屬於破產清算的資財便失去了保管和處分權,壹切對破產資財的保管、清理、作價、處理和分配等事宜,以及在這個過程中的民事活動和民事責任,均由破產管理人負責。因此,傳統意義上的會計主體將發生“移位”,即轉移為破產管理人。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狀態以後,盡管會計核算特定的空間範圍和對象仍然是原企業,但實質上原來的會計主體已經消失。2.終止經營假設破產意味著企業已無法以現在的形式和目標連續地經營下去,最終終止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將成為破產企業的必然結果。因此,終止經營即成為破產清算會計的特有假設。企業在這壹假設基礎之上進行資產的估價、變現和債務的償還;在這壹假設基礎之上,采用壹系列與持續經營假設下不同的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不同的計量基礎以及不同的報告形式。3.不確定會計期間假設自企業被宣告破產之日至破產程序終結為破產會計期間,這壹會計期間具有不確定性,它取決於破產宣告的時日、破產清算程序實施期間的長短以及對破產企業的清算進度。在這個不確定的期間內,破產會計核算將是壹次性的,它以整個清算過程作為壹個單壹的計算清算結果的會計期間。不同破產企業會計清算的會計期間長短不壹,具有不確定性。4.幣值多元化假設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盡管其會計核算仍采用貨幣單位,但對財產、債權及債務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等更多的可能采用清算價值,或變現價值等,這種幣值多元化是為了適應清算不同財產時計量的需要。
問題三:如果企業進入清算期,持續經營假設仍然可以適用嗎? 不可以了,以廠是非持續經營的狀態:
1、企業當期已在進行清算或者停止營業;
2、企業已經正式決定在下壹個會計期間進行清算或者停止營業;
3、企業已確定在當期或下壹個會計期間沒有其他可供選擇的方案而將被迫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
在非持續經營狀態時不可以采用持續經營假設。
問題四:清算審計工作要點有哪些 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停止經營的清算企業進行清算審計,在了解了基本情況,索取必要的文件資料和財務資料後,具體審計工作應分兩個階段。
第壹階段,是對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工作中要註意:
1、確定清算會計期間,即清算開始日至清算結束日所跨時期,它與正常會計期間的重大區別是企業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其分界日或分界線壹般即為清算開始日。壹般來說,這壹時日是企業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公告停止營業、進行清算的起始日(不含法院判決企業破產的情況)
2、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首先要反映的是截止此日擬清算企業的資產、負債、凈資產等財務狀況,在企業帳表,反映為原企業會計經營帳截止清算開始日的期末余額。因此,該會計報表審計,原則上首先可借鑒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程序。但由於此項會計報表,其重要目的是摸清截止經營活動結束日“家底”,為正式展開清算作準備,審計中要註意:
(1)由於清算開始日具體日期的不確定性,此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所涉會計期間,有的可達整個公歷年度,有的可能只有幾個月或更短;而對上年度未經審計或從未經審計的企業來說,可能長達數年。(而據有關規定,經法院裁定破產的企業應對破產日前六個月之內仍在持續經營階段的會計信息進行再審核確認,對破產裁定日企業會計報表的真實性進行審計核實。)
(2)既然重要目的是“摸清家底”審計重點宜放在:
A核實企業資產狀況
(a)銀行存款的核實:發出詢證函,確認銀行存款余額的正確性,對未達賬清理取證入賬。
(b)應收款的清理核實:對“貸方”余額及應付款的“借方”余額進行重新分類調整,劃分賬齡,做好賬齡分析。
(c)存貨的盤存核實:對存貨要求盤點核實,對賬外物資、貨到單未到及盈虧情況要進行賬務調整,原因壹時難以查清的潛虧要通過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科目列賬,留待下階段報批核銷。
(d)固定資產的賬實相符情況核實:對固定資產的賬實情況進行盤存核實,對盤虧資產不能取證進行賬務處理的,要通過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科目列賬,留待下階段報批核銷。對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進行審計核實,對賬外資產及盤盈資產要進行查詢說明其原因,有待下階段核實調整。
(e)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在建工程等科目進行列賬依據的查實,對會計賬務處理的合法性進行審計核實。
B.審定企業負債狀況
(a)審核應付款的發生事實及有關證據、數額,財產擔保情況,有擔保的應提供證據。
(b)重大債權的核實。如銀行貸款的本金、貸款期限、利率,截止審計日的欠貸本息合計,財產擔保及依據。
(c)審核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有關證據。
C.審定企業所有者權益
查實其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的真實性。由於此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不必出具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其所涉會計期間的經營損益,可在“未分配利潤-本年利潤”科目歸集反映。
(3)審計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無須單獨出具審計報告,其數據只是作為清算審計報告期初數的基礎。
3、清算開始日會計報表表述的又是“清算開始”,即清算工作的第壹步。企業壹般要建立清算期新賬,將上項資產、負債、凈資產余額結轉為清算帳的期初余額(有的企業可能不設新帳和轉帳,但清算時處理應相同)由於持續經營假設不再適用,正常經營會計中的權責發生制、歷史成本等原則相應地被清算會計的收付實現制和重置成本等原則所替代,原來的企業正常核算的會計政策被企業清算會計政策替代,轉帳時不能直接按照原企業有關科目的余額轉入,而應當按照資產的可變現價值進行記賬。
註意此處按照可變現價值確認記錄財產價值......>>
問題五:會計期間為什麽是會計假設 會計期間是將壹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活動劃分為壹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實質上企業的經濟活動是連續不斷的進行,企業生產經營的成果,只能等到壹個企業在若幹年後歇業的時候核算壹次盈虧。但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投資決策要求及時的信息,不能等到歇業時壹次性地核算(歇業時是最準確、最真實的,而人為劃定的時期業務還在進行,難以判斷成果)。因此,就將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壹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這樣的分割就是會計假設。
問題六: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如果不能使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應將其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 企業的長期待攤費用如果不能使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應將其攤余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支出的費用開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其受益期是在以後會計期間受益的,應該作為當期費用。
比如開辦費沒攤銷完,企業就要進行清算註銷,這是沒攤完的就要做壹次性攤銷處理。
----------------丹-----------------------
不懼惡意采納刷分
堅持追求真理真知
問題七: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和原理 企業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
在編制會計報表時,企業應當對持續經營的能力進行估計。如果已決定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或者已確定在下壹個會計期間將被迫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則不應再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如果某丹不確定的因素導致對企業能否持續經營產生重大懷疑時,則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這些不確定因素。如果會計報表不是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的,則企業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對此應當首先予以披露,並進壹步披露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以及企業未能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的原因。
財務報表編制的原理: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利潤=收入-成本-費用
問題八: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是什麽 企業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
在編制會計報表時,企業應當對持續經營的能力進行估計。如果已決定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或者已確定在下壹個會計期間將被迫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則不應再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如果某些不確定的因素導致對企業能否持續經營產生重大懷疑時,則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這些不確定因素。如果會計報表不是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的,則企業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對此應當首先予以披露,並進壹步披露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以及企業未能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的原因。
問題九:企業在清算過程中需要繳納什麽稅? 和企業正常經營繳納的稅種沒有區別
會計期間變了不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了,是正確攻算期了。
會計處理的壹些原則也變了,不能再預提待攤,計提未使用的費用都要沖回等
對所得稅的影響較大
問題十:如何理解會計核算的四個基本前提。 1、會計主體,即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明確這個駭提,即明確了會計為誰(哪壹主體)記賬和編制報表。會計主體不僅和其他會計主體(除本企業單位以外任何企業單位)相獨立,而且也獨立於其本身的業主之外。2、持續經營,是指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亦即企業將按照既定的經營方針和預定的經營目標無限期地經營下去,而不會終止清算。在組織會計工作時,是以會計主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將不會面臨破產清算為前提。有了這個前提,企業會計主體所持有的資產將按預定目的在正常經營過程中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擔的債務將按預定日期償還。這個假設為各項費用分配方法的確定提供了依據,也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進壹步建立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原則,如歷史成本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等。3、會計分期,指人為地將持續不斷的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劃分為壹個個首尾相接、間隔相等的期間,叫做會計期間。確定會計期間有利於分期確定費用、收入和利潤。分期確定各期初、期末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數額,據以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分期規定會計核算的時間範圍,是適時總結生產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情況的前提條件之壹。只有規定固定的會計期間才能把各期的工作成果進行比較。會計期間通常為壹年,叫做會計年度。年內還可再細分為季度和月份。我國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4、貨幣計量,是指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境外企業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會計的基本特征之壹即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必須通過貨幣計量予以綜合反映。盡管計量標準有實物、勞動和貨幣三種,但財務會計只能用貨幣作為統壹計量單位。貨幣計量前提中實際上還含有幣值不變的前提,即按國際會計慣例,當貨幣所代表價值波動不大,或者前後波動能夠相互抵消時,在會計核算中可以不考慮這種變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