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舊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專項資金的單位,年末應將非專項收入和支出轉入“結余”科目的“當期結余”明細科目;專項收入和支出分別轉入“結余”科目的“專項結余”明細科目。1.收入結轉:將結轉資金(不含專項用於下壹年度的資金)、預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余額轉入結余科目的貸方,借記結轉資金、預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貸記結余科目;2.支出結轉:將“支出”(不含預留下年度的資金)、“撥付資金”、“自籌基建結轉”等科目的余額,轉入“結余”科目的借方,轉入“結余”科目的借方,轉入“支出”、“撥付資金”科目的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