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
2、內蒙古:報考初級考生每人需交報名費20元,考務費每科70元。
3、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00〕44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每科40元。
4、兵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科40元,初級資格(兩科)總計收費95元。
5、天津市:考務費每人每科51元。
6、雲南:初級職稱的收費標準為40元/科。
7、山東:考務費每科56元。
8、四川:初級資格考試每科收取考務費6元,考試費50元,***計每科收取56元。
9、北京: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費用為每科目56元。
10、重慶:按照市物價局《關於會計專業考試報名考務費》(渝價〔2005〕507號)文件規定執行,每科50元。
11、陜西: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每人每科目70元。
12、江蘇: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報名費,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
13、海南:海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費按瓊價費管[2014]105號文執行,每人每科55元。報名收費統壹使用非稅收入票據並上繳國庫。
14、廣東:2017年度我省初級資格考試費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15、安徽:按照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12〕85號和皖價費〔2005〕72號文件規定,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6元。
16、廣西: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字〔2014〕113號文核定的收費標準,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科65元。
17、上海:根據本市物價管理部門的規定,報考初級資格的人員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每科應交考務費40元。報名費、考務費以及訂購考試用書的款項等,均應在報名時通過網上銀行支付系統壹次付清。
18、青海:初級資格考試每科58元。
19、貴州省:按省物價局《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黔價費〔2006〕294)號規定執行(每科收費50元)。
20、寧夏: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寧價費發〔2004〕65號和自治區物價局寧價費發〔2005〕122號文件,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50元。
21、福建省: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元。
22、吉林省:考試費每人每科44元,考務費每人每科6元,合計每人每科50元,考務費向考生收取後上繳財政部。
23、黑龍江: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費為每人次15元。初級資格考務費為經濟法基礎35元,初級會計實務35元。另代全國會計考辦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