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須知》,會計職稱考試準考證或身份證遺失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準考證丟失,需要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補辦準考證。
2.身份證丟失,需要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臨時身份證或身份證丟失證明。
3.如果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與身份證上的不壹致,需要請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出具證明。
身份證丟失後,應盡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戶政大廳申報掛失補領。民警核對戶口本、本人、電腦戶籍等信息後,采集信息,辦理當事人證件。
另外,身份證丟失後,可以主動掛失。掛失的目的是防止身份證被冒用辦理通信、銀行等業務,被惡意欠費,給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妳可以向媒體掛失,報社聲明妳的身份證已經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