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會計科目是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標誌或項目。設置會計科目是正確組織會計核算的壹種專門方法。
如前所述,會計各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都是由於經濟業務發生所引起的,並且導致各要素的具體內容必定會發生數量金額的增減變動。例如,用銀行存款購進原材料,原材料的增加導致銀行存款的減少,使得資產要素的具體構成發生變化;用銀行存款償還前欠的應付貨款,應付貨款與銀行存款同時減少,使得資產與負債兩要素也同時減少等等。所以,會計要素要提供各種有用的經濟信息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不僅要按會計要素分類反映其增減變化,而且需要根據會計要素的內容和特點,對每壹會計要素再作進壹步分類,按此類別提供會計信息,對會計要素的進壹步分類則形成不同的科目即會計科目。
通過設置會計科目,可以分類反映不同的經濟業務,可以將復雜的經濟信息變成有規律、易識別的經濟信息,並為其轉換為會計信息準備條件。在設置會計科目時,需對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並按每壹類別內容特征設定範圍、定義、名稱。例如,工業企業擁有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物質條件,機器設備、廠房,具有***性,即均屬於勞動資料,則將之歸為壹類,稱之為“固定資產”;企業為生產經營購入的各種各樣的材料,具有***性,均屬於勞動對象,則將之歸為壹類,稱之“原材料”。又如,企業的貨幣資金由於保管地點和收付方式不同,可以將其劃分為兩個類別:銀行存款和現金,相應也設置兩個會計科目,其中“銀行存款”科目用來核算企業存放在銀行的存款的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而“現金”科、目用來核算企業庫存現金的收付與結存情況。可見,會計科目是設置賬戶、進行處理賬務必須遵守的規則和依據,是壹種基本的會計核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