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臨時存款怎麽處理?
暫存款的含義:行政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中需要與個人及其他單位結算的款項,包括應付款項和暫收暫存款。
應付款項包括:欠其他單位的貸款、欠職工工資等。
暫時暫存款包括:存款、保證金、預收勞動報酬和不明原因的長期賬款等。
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及時清理結算各類暫存款,不得長期掛賬;同時,應加強對暫存款的管理,不應將應納入單位收入管理的資金納入暫存款。
暫存款、保證金等的會計處理。;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暫存款/保證金。
暫存款、定金等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暫存款/存款等。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臨時存款支出的會計處理
暫存款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暫存款的會計處理: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2、支出、付款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