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是政府監督會計工作的主體。對單位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檢查,屬於政府對會計工作監督的範圍。會計單位內部監督應遵循全面性原則和重要性原則。政府對會計工作的監督包括財政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權限對有關單位會計資料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