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麽?有什麽區別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麽?有什麽區別

壹、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含義分別如下:

1、主板:主板市場也稱為壹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壹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2、中小板: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3、創業板: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壹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4、新三板: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3點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壹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3)創業板的作用: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不再局限於銀行貸款和政府補助,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將會因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動投資。

2、四者的掛牌條件不同:

(1)主板的掛牌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壹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3)創業板的掛牌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壹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壹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範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4)新三板的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範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四者的起源不同:

(1)主板的起源: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中小板的起源: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3)創業板的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4)新三板的起源: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臺交易網絡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百度百科-主板市場

百度百科-中小板

百度百科-創業板

百度百科-新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