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合法;
(二)國家預算資金的監管。事業單位包括全額預算單位和差額預算單位。
監督全額預算單位,主要是預算資金、現金、專項資金和周轉金定額的分配;結余預算單位除對上述內容進行監督外,還應對預算外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3)財產物資監管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和調撥,以及各種物資的采購、保管和使用的監管。確保財產和資金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4)監督人員費用、公務費用、業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5)監督事業單位的經濟效益,通過分析和評價影響經濟效益的因素,為事業單位提供經費定額執行情況和預期經濟目標實際情況的信息,促進事業單位管理水平的提高。
監督各種財產和資金、
(六)監督財務收支的合法性,保證財務收支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
(七)監督企業的經濟合同、經濟計劃和其他重要經營管理活動,保證經濟管理活動的科學合理;
(5)監督企業的成本和費用,以保證盡可能少的投入用盡,盡可能多的產出獲得;
(6)監督企業利潤的實現和分配,以保證稅收的及時繳納和利潤的分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