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與應稅消費品壹起銷售的包裝物,無論是否單獨定價,都應並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征收消費稅。對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保證金和包裝物已與應稅消費品壹起固定價格銷售的附加保證金,因包裝物逾期回收而被沒收的部分,也應並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繳納消費稅。
二、銷售包裝的會計分錄
1,包裝另售。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可借)
2.沒有單獨定價的借出或出售。
借方:銷售費用(實際成本)
貸款:可重復使用的材料-包裝(計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