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不能做法官助理。
法官助理的任職要求是法律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法官助理壹般都是從法院現有的工作人員中選拔,但也有部分面向社會招考,對於工作經驗沒有具體要求,但對於專業是有要求的。
在中國,法官助理的制度尚處於構建探索階段。法官助理享受公務員待遇,但東西部之間的差距比較大。對於從法院內部選任的法官助理,維持從事法官助理工作的有關人員的法律職務、待遇不變,使他們在保留現有身份的前提下,行使法官助理的職責。
法官助理的職責:
1、審查訴訟材料,提出訴訟爭執要點,歸納、摘錄證據。
2、庭前組織交換證據。
3、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須經法官審核確認。
4、辦理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的有關事宜。
5、接待案件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的來訪和查閱案卷材料。
6、依法調查、收集、核對有關證據。
7、辦理委托鑒定、評估、審計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