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要求的材料、證件。
2、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部門遞交相關資料。
3、各地市考試管理部門初審相關資料後,報省職改辦復審,無誤後,頒發證書。
所需材料包括:成績通知單、考生本人具備報名資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壹寸二張、二寸壹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