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普通合夥會計師事務所的條件:
(1)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4)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條件:
(1)有5個以上合夥人;(二)有壹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四)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30萬元;(五)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成為合夥人或股東的條件:
(1)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二)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三)成為股東或者合夥人前3年內未因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四)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後,連續五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法定審計業務,其中在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法定審計業務不少於三年;(5)成為合夥人或股東65,438+0年內,不存在因不正當手段導致省級財政部門不予受理、不予批準或撤銷會計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的規定。
目前國內會計師事務所以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主,合夥人制度從10才剛剛實行。只有數十家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轉型為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如京都天華和郭芙浩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