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如下:
1、基本條件:
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⑷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⑴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⑵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⑶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⑷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⑸取得博士學位。
4、對通過全國統壹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人員,並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5、取得非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學位)的,其取得學歷(學位)前後的會計工作年限可以連續計算。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對於港澳居民,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