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應交稅費的計算公式
1、如果企業屬於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2、如果企業屬於壹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
3、如果企業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或者是壹般納稅人企業選擇簡易征收方式,應納增值稅額=含稅銷售額÷(1+簡易征收率)×簡易征收率。
進項稅額: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增值稅稅率。
銷項稅額:指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時,按照銷售額與規定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與銷售有因果連帶關系的價外收費都應看作是含稅銷售額,即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再並入銷售額計稅。
增值稅相關賬務處理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按照收入金額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照確認的營業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發生銷售退回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隨同商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照確認的其他業務收入金額,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小企業采購物資等,按照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退貨的,做相反的會計分錄。